為適應政府采購代理市場發展的需要、規范政府采購代理機構資格認定工作,財政部日前修訂通過《政府采購代理機構資格認定辦法》,自2010年12月1日起實施。
修訂后的辦法提高了申請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的注冊資本要求,明確了對代理機構專職人員規模的要求,還改進了對代理機構專職人員素質的要求。修訂后的辦法要求,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應當按照政府采購管理權限,對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執行政府采購法律、法規的情況,包括采購范圍、采購方式、采購程序、代理業績以及政府采購代理機構人員的職業素質和專業技能等方面進行監督檢查,建立不良行為公告制度。
此外,最新修訂的《河南省未成年人保護條例》對未成年人身心安全等做出了一系列新規定。其中規定,不得將未滿七周歲的未成年人長時間留置家中、不得安排未滿十二周歲的未成年人在機動車副駕駛位置乘坐。
《北京市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北京市商品房預售資金將全部存入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專用賬戶,保證預售資金優先用于工程建設,嚴禁房地產開發企業直接收存商品房預售資金。
《遼寧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討論決定重大事項的規定》規定,凡是涉及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重要改革方案,或有關人口、環境、資源等領域的重大措施,都應向省人大常委會報告并由省人大常委會討論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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