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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黎推薦理由
劉黎同志扎根基層十一年,堅持懷群眾感情、為人民司法,做到法明、理透、情深,用法理明辨曲直,用真情點亮人心,取得了“案結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她審理了“瘋狂英語”創(chuàng)始人李陽離婚案等大量社會關注度高、疑難復雜新穎的案件,一些案件的審理成為經(jīng)典案例;她總結的審理道路交通損害賠償案件8條規(guī)則,被最高法院司法解釋吸收采用;她提出的規(guī)范道路標線設置的司法建議,使事故頻發(fā)的“傷人之路”變成“平安之路”。
七年來,劉黎共審結民事案件2400余件,涉及當事人7000余人,無一信訪,無一投訴,被稱為“百姓信賴的人民法官”。在她身上集中體現(xiàn)了基層法官的為民之美、公正之美、清廉之美和奉獻之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