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平安湖北、法治湖北是促進湖北科學發展、跨越式發展,加快構建重要戰略支點的基本保障。近年來,湖北省委率先垂范、各級黨委自覺擔當,主要負責同志負總責、親自抓,形成了“一把手”抓“第一責任”的濃厚氛圍。
在加強領導統籌、強化組織保障上,進一步落實各級領導,特別是黨委主要領導的責任。完善平安建設和法治建設目標管理責任制和領導責任制,省、市、縣主要領導與所轄區域黨政及部門主要領導層層簽訂平安建設和法治建設目標管理責任書。堅持和完善每半年省委書記召開市委書記會議、市委書記召開縣委書記會議,各級黨委常委會每季度專題研究一次平安建設、法治建設的工作機制,及時解決存在的突出問題。
完善平安建設和法治建設年度考評獎懲、平安建設一票否決權制度、平安建設和法治建設實績與各級領導班子政績考核掛鉤的工作機制,每年對平安建設和法治建設的情況“結硬賬”。發揮黨委副書記兼任政法委書記的領導體制優勢,加強資源整合,按照“大平安”、“大法治”的建設思路,搭建平安建設和法治建設工作平臺。
2012年,湖北省第十次黨代會提出了建設“富強、創新、法治、文明、幸福湖北”的奮斗目標。十八大召開后,作為貫徹落實十八大精神的“湖北版本”,省委抓緊制定完善“五個湖北”的《實施意見》,決定由省委政法委牽頭起草《全面推進法治湖北建設的實施意見》,同時把統籌推進平安建設和法治建設的重任交給了省委政法委。
全省各級政法委將重點做好三項規劃:一是將平安建設和法治建設任務進行分解。把平安建設和法治建設任務分解落實到各地、各有關部門,督促各地、各部門制定實施細則和落實措施。二是制定完善平安建設和法治建設的標準及考評體系。按照我省小康社會建設的基本規劃,制定未來5年平安建設、法治建設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完善平安建設和法治建設標準與考評體系,確保平安建設和法治建設同小康社會建設同規劃、同部署、同考評、同落實。每年抓好幾項重點,力爭通過3至5年的努力,把湖北建設成為平安之省、法治之省。三是抓緊開展試點,迅速啟動工作。從今年開始,在全省選擇20個縣市進行平安建設和法治建設試點,邊實踐邊完善邊總結。
推進平安建設和法治建設,必須抓源頭預防,靠制度統籌。落實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制度。堅定不移地把社會穩定風險評估作為做決策、上項目的前置條件和剛性要求,從制度上預防影響平安建設、損害群眾利益的事件發生。
堅持群眾工作制度。我省已連續三年組織機關干部到農村開展“三萬”活動,高校、工會、政法機關結合各自實際,打造群眾工作品牌,密切了黨群、警民關系。省委政法委今年將繼續扎實開展“萬名政法干警進萬村安萬家”活動,著重解決發生在群眾身邊的治安問題。
創新基層基礎工作制度,進一步總結推廣宜昌社區網格化建設經驗,制定社區網格化建設標準,深化社區網格化管理,做到所有社區網格管理員、信息平臺、經費保障全部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