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報材料顯示,2012年8月27日,運城市絳縣公安局曾以涉嫌侵占罪將張小申刑事拘留。2013年5月2日,絳縣人民檢察院向絳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但令人奇怪的是,這樣一起看似普通的村官腐敗案件隨后經歷了多次移送。絳縣人民法院受理后將此案移送到聞喜縣人民檢察院,2013年7月11日在聞喜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后,此案又于2013年10月15日被移送到了平陸縣人民檢察院,此后不久,張小申便走出了看守所。
舉報人稱,張小申一案被輾轉移送到平陸人民檢察院,與張小旺的幕后運作有關,“張小旺曾在運城市人民檢察院配合工作過,與平陸縣人民檢察院有著特殊關系”。
運城市審計局局長任永吉在回答中國青年報記者“張小旺此次接受調查,除了兩個視頻線索外,是否與其他網上舉報線索有關”的提問時,稱“我們有專門的調查組,這個由調查組來決定”。
8日,運城市審計局核實了“2014年2月27日張小旺在工作期間,未履行請假手續在賓館開房打麻將”,并決定“免去張小旺外資運用審計科科長職務,其他問題繼續深入調查”。
本報運城4月8日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