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電維修服務業管理辦法》實施 最高罰3萬
炎炎夏日,如果冰箱壞了、空調“罷工”,面對魚龍混雜的家電維修市場,你是否難以選擇?明明幾十元能買到的零件,維修師傅偏偏要好幾百元……
從8月1日開始,如果你碰到類似的遭遇,除了投訴工商部門,還有“辦法”可以保護你,這就是由商務部審議通過并于8月1日開始實施的《家電維修服務業管理辦法》。
《辦法》明確規定,家電維修從業人員應當具備從事相應維修活動的職業、技術資質。家電維修經營者應為上崗工作人員配備職業資質標志,要求在崗工作時佩戴或向消費者出示。根據這些規定,如果以后家中有家電需要上門維修,消費者可主動要求察看維修人員的證件。
根據該《辦法》,家電維修經營者和從業人員不得“虛列、夸大、偽造維修服務項目或內容”,不得“冒用家電生產者商標或特約維修標志”,維修人員需要“持證上崗”等,違反上述規定的,情節嚴重的將被處以3萬元以下罰款。
增值稅改革提速 8月1日起多地啟動試點
由監察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發布《稅收違法違紀行為處分規定》(以下簡稱《處分規定》),自8月1日起施行。
7月25日,國務院總理溫家寶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從2012年8月1日起至年底,將交通運輸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范圍,由上海市分批擴大到北京、天津、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湖北、廣東和廈門、深圳等地,明年繼續擴大試點地區。
《處分規定》緊貼稅收工作實際,規定了15類37種稅收違法違紀行為及其適用的處分種類和幅度。同時,為加強監察機關與稅務機關在查處稅收違法違紀案件中的協作配合,建立了稅收違法違紀案件移送制度,以有效整合力量,更好地維護稅收工作秩序。
紡織服裝新標延期至8月1日實施
據悉,原定于2011年8月1日起正式實施的《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范》(GB18401-2010)延期至今年8月1日起實施。屆時,此版本將取代目前實施的GB18401—2003,成為新的國家強制性標準,不符合GB18401-2010的紡織產品,將禁止生產、銷售和進口。
據了解,《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范》是我國加入WTO以后,制定的首個紡織產品安全技術規范。新版標準與2003版標準相比,主要有以下修改:適用范圍,除保留原有的服用和裝飾用紡織產品外,新增了“家用紡織產品”;不屬于本標準范圍的紡織產品目錄從10類增加至13類,新增了“一次性使用衛生用品”,以及“箱包、背提包、鞋、傘”和“地毯”。
新國標明確規定3歲以下兒童服裝必須符合A類標準,否則將被禁止生產和銷售。此外,對有毒有害物質,如致癌芳香胺含量的限制也將更加嚴格。
環境污染治理運營資質許可辦法實施
2012年8月1日,修訂后的《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運營資質許可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將施行。
辦法明確,從事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運營的單位,應當按照辦法的規定申請獲得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運營資質,并按照資質證書的規定從事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運營活動。未獲得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運營資質的單位,不得從事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運營活動。
環境污染治理設施是實現節能減排的基本手段,是環境保護監督管理的基本對象,其運營效果直接關系我國環境質量,因而也與公眾的利益密切相關。只有專業化的環保公司,并符合一定條件才能取得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運營資質證書,從事環境污染治理設施的運營,以保證設施正常運營,達標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