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背景:
國家環保總局副局長潘岳7月3日向新聞界通報,針對中國當前嚴峻的水污染形勢,環保總局自即日起對長江、黃河、淮河、海河四大流域部分水污染嚴重、環境違法問題突出的6市2縣5個工業園區實行“流域限批”;對流域內 32家重污染企業及6家污水處理廠實行“掛牌督辦”。潘岳指出,按照相關法律法規,上述被限批的13個市、縣、工業園區,應在三個月內對本轄區存在的環境問題進行迅速整改。此次“流域限批”是既今年一月份環保總局對4個行政區域、4個電力集團所有建設項目實行“區域限批”遏制高污染產業之后,又一次施用“重典”。
中國日報網環球在線消息:通報會后,《中國日報》第一時間對潘岳副局長進行了獨家專訪。他就“整改范圍和時間”,“環境問責制”,“中國的污染狀況”,“中國流域水環境保護體制”,“中國的污水處理”五個話題發表了看法。
在接受《中國日報》專訪時,國家環保總局副局長潘岳表示,對于“流域限批”內的地區,在整改期間仍然違反禁令的將進一步擴大限批的范圍或延長解限的時間;整改之后仍然違反禁令的地區,將會面臨范圍更大、時間更長的再次限批。
環保總局還會強烈建議監察部按照《環境保護違法違紀行為處分暫行規定》,對地區領導人進行行政責任追究。
潘岳同時表示希望借流域限批探索流域治污新思路。他說,當前水污染持續惡化的趨勢已非分割的治水管理體制所能解決,應該盡快建立跨區域跨部門的流域污染防治機制和新環境經濟政策體系,堅決完成減排目標。
環保總局將密切跟蹤被限批地區和掛牌督辦企業的整改,并派督查組赴各流域和城市進行現場督查,定期公布整改進展情況,讓全社會監督流域水污染防治。在此次第一批“流域限批”的基礎上,環保總局將逐步展開對珠江、遼河、全長江流域以及重點海域持續不斷地檢查執法行動。
(《中國日報》記者 李方超)
(如需更多《中國日報》稿件,請聯系:中國日報社總編室 010-64995218,010-64918377(傳真)zhangfeng@chinadaily.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