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背景:
國家環保總局副局長潘岳7月3日向新聞界通報,針對中國當前嚴峻的水污染形勢,環保總局自即日起對長江、黃河、淮河、海河四大流域部分水污染嚴重、環境違法問題突出的6市2縣5個工業園區實行“流域限批”;對流域內 32家重污染企業及6家污水處理廠實行“掛牌督辦”。潘岳指出,按照相關法律法規,上述被限批的13個市、縣、工業園區,應在三個月內對本轄區存在的環境問題進行迅速整改。此次“流域限批”是既今年一月份環保總局對4個行政區域、4個電力集團所有建設項目實行“區域限批”遏制高污染產業之后,又一次施用“重典”。
中國日報網環球在線消息:通報會后,《中國日報》第一時間對潘岳副局長進行了獨家專訪。他就“整改范圍和時間”,“環境問責制”,“中國的污染狀況”,“中國流域水環境保護體制”,“中國的污水處理”五個話題發表了看法。
在接受《中國日報》專訪時,國家環保總局副局長潘岳表示中國目前的“垂直分級負責,橫向多頭管理”的流域水環境保護體制上存在重大缺陷。
“這樣一種分割管理方式直接導致“責權利”的不統一,爭權不斷,推責有余,”他說。
“流域上下游水污染防治補償機制也沒有建立,上游地區不僅缺乏治污積極性,甚至通過流域的過度開發帶動經濟的增長。”
潘岳表示,不建立一個跨地區、跨部門的流域管理機制,就不可能執行有效率的水污染防治措施,就算一時產生效果,也會被后續的反作用力抵消。
他表示可以聯合流域上下游省份,組織環保、水利、城建、林業、農業等部門開展聯合監測和執法。只要有這個管理功能,不管什么形式,環保總局都愿意全身心、無條件加入,不爭權,只做事。
(《中國日報》記者 李方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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