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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嚴查冒名頂替在校生 羅彩霞身份仍未恢復 2009-11-16 08:58
對這則“索賠失敗”的報道,羅彩霞的委托代理人、天津擊水律師事務所律師潘強稱其“系誤讀”,羅彩霞則斥其為假新聞。 羅彩霞對記者說,今年6月,一名自稱邵東縣公安局人員的男子用座機聯系,要求她回邵東做筆錄,并告知她的案件已經到了北塔區人民檢察院,可律師回撥電話后卻被告知不是邵東縣公安局。 此后,羅彩霞對王崢嶸刑事案件進展一無所知。“我和我的家人從來沒有向北塔區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怎么會說我索賠失敗呢?對于公訴案件的開庭我和律師都毫不知情,且我也非原告,哪來的‘至今為止,未接到羅彩霞的上訴請求’之說呢?” 羅彩霞說,王崢嶸得知女兒冒名頂替上大學敗露后,并沒有立刻主動和我聯系,反而要求我更改身份證號碼,放棄已考取的導游證、英語等級證、計算機二級證等證件,并提出支付一年導游工資,讓我重新考取導游證等無理要求。“索賠失敗”的報道讓很多人誤解是我不給人家改錯的機會,說我得理不饒人,讓我百口莫辯,受到很大的精神傷害! 實際上,羅彩霞遭受攻擊和謾罵并不是從這則報道開始。今年5月5日,《中國青年報》以《公安局政委女兒冒名頂替上大學》為題獨家報道了“羅彩霞事件”,引起了社會的廣泛關注。此后,網絡上出現了很多聲援羅彩霞的帖子。然而,進入6月,“讓我們關心王佳俊,因為人道;我鄙視羅彩霞,因為她的行事方式”等帖子大量出現,這些帖子指責羅彩霞“得理不饒人”、“害了王佳俊”等。 一夜之間,網絡輿論從“挺羅”變成了“倒羅”,羅彩霞難以承受各種謾罵和攻擊,只能跑到沈陽一遠房表哥的學校躲了起來。 “對一件事,大家的看法可以不一樣,畢竟世界觀不盡相同,但罵我的帖子中不排除某些人用心險惡。”現在,羅彩霞已經能用比較平和的心態看待網絡上的留言了,當同學昵稱她“彩彩”的時候,她還糾正說:“別叫我彩彩,叫我‘羅毒蝎’、‘羅恐龍’,要不叫‘羅芙蓉’。” 甚至,有一次她還專門整理了網上謾罵她的文章,準備發在自己的博客上,但最終她還是放棄了,“因為太多了!” 被改變的不止是羅彩霞一個人。 因為最早從王佳俊媽媽楊榮華那里確認冒名頂替上大學的事實,她的姨媽曾被楊榮華多次追著咒罵。并受到了“第一個就要打死她姨媽,她是羅彩霞的幕后操縱人”的威脅。 “我姨原來大大咧咧、無憂無慮,現在怎么也開心不起來。我們原來的生活單純又簡單,忽然接觸了太多的東西,再也不能回到原來的狀態,這件事對我們家一輩子都是陰影。” 只有爸爸的變化讓她高興。爸爸只有初中文化,原來不關心新聞,上網只會看電影。現在一有女兒的新聞就會給羅彩霞打電話。 相對王崢嶸的刑事案件,羅彩霞更關心自己的民事訴訟。2009年5月,羅彩霞以侵犯姓名權、受教育權為由向天津市西青區人民法院起訴王佳俊、王崢嶸、貴州師范大學等7個單位和個人,索賠經濟損失3萬余元、精神損害賠償10萬元。 訴訟的每一次波折都讓她提心吊膽。原來三次申請立案被拒絕讓她絕望,邵東一中提出管轄權異議也讓她揪心。 媽媽一次次打電話問她案件的進展。 “我能說什么?說‘等程序’對媽媽來說太文了,聽不明白。她讓我催催律師、催催法院,可催了又有什么用?” 11月9日,羅彩霞的律師到天津市一中院領取了邵東一中對管轄權異議裁定的上訴狀,民事案件離實體審理的路還很長。 羅彩霞向記者證實,在律師的建議下,今年6月,她已將貴州師范大學歷史與政治學院院長唐昆雄教授追加為第8名被告。訴訟請求變更為,判令王佳俊賠償經濟損失41990元、精神損害撫慰金10萬元,唐昆雄與其他6被告承擔連帶責任。 在王佳俊冒名頂替上大學事件中,唐昆雄違反教育部規定,代領了錄取通知書,成為王佳俊冒名頂替上大學得以成功的重要一環。 2009年5月20日,貴州省教育廳紀檢組長楊仁遠表示,將根據湖南方面對王崢嶸的調查結果確定唐昆雄是否存在其他問題,但調查結果至今仍未向媒體公布。 羅彩霞說:“我的事件曝光后,我接到了不下10個求助電話,他們的經歷有的和我一模一樣。起訴唐昆雄是希望查出真相,給干這種事的人以震懾,也讓和我有類似經歷的人看到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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