崗位尋租,臨時工“養”著在編的
最近,河南鄭州汝河小區6名在編環衛工聘用臨時工為自己代崗,這一事件引起社會高度關注。這些在編環衛工以每月幾百元的工資雇用臨時工代崗,自己不用上班、躺在編制里每月坐收3000元。
雖然此次在編職工崗位轉包的事件中,6名“高齡”在編職工的抉擇有無奈之情,但事件背后折射出的問題卻值得思考。據鄭州市城管局披露,鄭州市市內五區在編一線正式環衛工有1190人,加上管理人員共有1890名,而臨時的環衛工人卻高達20000人左右。做著同樣的工作,臨時工每月工資1240元,編制內員工每月工資3000多元。如此懸殊的收入差別,給編制內員工有了當“二老板”的本錢。
記者采訪了解到,一些單位的臨時工反映,不少苦活、累活都由他們承擔,而在編人員主要是監督臨時工干活,很少在一線服務。
江西南昌市部分交通協管員告訴記者,現在正處夏日高溫季節,只有他們協管員一直堅守在路口管理交通,交警大多開著車子到處巡邏,一天當中與他們一起管理交通的時間不到1個小時。
湖南省懷化市會同縣縣委書記楊陵俐說:“當前基層服務人員嚴重不足,在無法突破編制的情況下,政府必須購買服務。但與此同時,也要防止在編人員二線化傾向。”
最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發布的《勞務派遣若干規定(征求意見稿)》規定:“被派遣勞動者享有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同工同酬的權利。用工單位應當按照同工同酬原則,對被派遣勞動者與本單位同類崗位的勞動者實行相同的勞動報酬分配辦法。”
有關專家認為,如果懸殊的收入差別依然存在,崗位尋租會不斷玩出更多的花樣。體制內部與勞動力市場一樣需要呼喚同工同酬,需要打破固有的二元結構,把“雙軌”的編制標簽去除,理順用人體制。
政府改革亟須再加力
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約法三章”中提出,本屆政府任期內,“財政供養的人員只減不增”。然而記者調研發現,部分地區的機構改革讓財政供養人員“明減暗增”,而編外聘用的臨時工隱患也確實在日益增多。如何破解用人困局,實現“約法三章”的目標?
對此,相關政府人士及專家普遍認為,當前應積極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特別是要加快編制內外用工制度的“并軌”,加強對政府部門現有編制的動態管理。在此基礎上,還需要引入社會監督,加強對政府自聘人員的員額管理,規范政府購買服務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