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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黑名單第一案一審判決 專家憂人人可上黑榜 2009-11-12 09:01
(播放短片) 解說: “潛在的危險分子,且存在過激言行和性格缺陷等。”這是判決書中引用的原告對于廈航涉嫌侵犯自己名譽權的一段表述,而民用航空局在給法院的回函中也表示,“廈航有權拒絕運輸其認為對其運輸航空器構成潛在威脅的人員”。如今,面對法院的審判結果,原告范后軍向我們表達了他的看法。 范后軍: (我)對這個結果不服,如果是正常的,你要是重大嫌疑犯或者是在逃案犯,這樣的條件下,你說是具有潛在危險我認同,如果說一個正常公民的話,我們之間的一些矛盾糾紛,把你當成潛在危險,我不認同這樣的。 記者: 最終想要取得一個什么結果? 范后軍: 享受一個正常公民的權利,自由乘坐廈航航班的(權利)。 記者: 那你現在坐廈航的飛機還有沒有限制? 范后軍: 有限制,就是通過自動柜員機我是辦不了的,只能通過人工電腦里面辦票,而且我要經過層層請示,只要我的名字乘坐廈航航班的話,都要請示當班的值機主任,然后再請示廈航,有可能耽誤少則十分鐘,多則一個來小時。 解說 其實就在之前幾次在廈航購買機票,遭到廈航的拒載之后,去年9月11日,范后軍第六次選擇在北京購買了廈航的機票,而這一次盡管廈航允許他登機,但是登機的整個過程讓范后軍心里感到很不舒服。 范后軍: 情況是一開始是,也就跟往常一樣的,不讓登機,就讓我把票退了,蓋了章、簽了字,說系統百分之百不接收,記者跟律師都看到了。然后他后面(北京站領導)接到電話,說(廈航)總經理特批的,僅此一次,他就用人工的(方式)手寫了一份(登記牌),蓋上廈航的公章,然后他接到老總的批示,然后他就去安檢去請示,說這樣可以通行。 解說: 據了解,盡管被允許登機,但是出于各種考慮,廈航同時為這次航班增派了三名空中警察護航,而最后,范后軍還是放棄了乘坐此次航班。正是這次經歷,讓范后軍認為自己是上了廈航的黑名單,被認為是危險分子,而相反的態度,廈門航空公司覺得范后軍的做法是無理取鬧。現在,法院的判決已經出來,但似乎對此事件的爭論還遠沒有停止,拒絕范后軍乘坐廈航的標準是什么,究竟又有誰來確定,這些答案似乎應該更加清晰。 主持人: 王教授,從剛才這個片子當中我們看到,不管怎么說,按照范后軍的說法,現在是上了廈航的黑名單了,廈航稱之為“潛在的威脅分子”,像所謂“潛在的威脅分子”應該不應該有這種說法,或者應不應該鑒定出有這樣的人。 王錫鋅: 從保障航空安全,包括航空器的安全和乘客的安全這些角度,當然所謂的黑名單或者拒載某些人,這是可能的。因此在這個意義上,我們用了所謂“潛在威脅”。我們可以看一個PPT,其實“潛在威脅”在聯合國《防止對民用航空非法干擾行為的保安手冊》里面講到。但我們知道,潛在威脅是一個高度主觀化的概念,因此,如果要判定潛在威脅,就一定要有一些具體的、可操作的標準,并且要有一些相應的事實去認定,所以潛在威脅應該有,但是操作標準更加重要。 主持人: “潛在威脅分子”國際上也有這樣的慣例,誰來確定“潛在威脅分子”,是航空公司還是其他什么樣的部門? 王錫鋅: 我覺得航空公司不應當具有這樣的權力去確定誰是具有“潛在威脅的人”或者“潛在威脅分子”。為什么這樣講呢?第一,一旦一個人被貼上這樣一個標簽,毫無疑問他不僅僅不能坐這個航空公司的飛機,事實上如果他真的有潛在威脅,可能他所有的航空器都不能乘坐。所以由一家航空公司來定,這顯然是不合適的。第二,在這個案件當中,范后軍就是跟廈航發生爭議,結果因為這個導致了后面一系列行為,當然這些成了廈航認為范后軍是具有“潛在威脅的人”的一些證據,這里面如果由廈航決定范后軍是潛在威脅的人,其實也是做自己案件的法官,程序上也不合適。 主持人: 他不確定誰確定? 王錫鋅: 現在講國際慣例,在國際上通行的做法應該是安全、安保、公安等等部門,也就是司法部門來確定,至少要和航空管理部門聯合確定。 主持人: 按照國際慣例,我們也看到相關的報道,航空公司認為,對自己的航空器存在威脅的,他就有權拒絕,這不是說航空公司本身就可以做到這一點嗎? 王錫鋅: 但是我們必須看這個保安手冊,再看PPT,我們的理解,現在經營人可以拒載,但是我覺得,我們其實更應該關注的是,必須授權。那么請問,航空公司廈航得到了誰的授權,法律有沒有給它授權?沒有,民用航空總局有沒有給它授權?沒有,安全和保衛部門有沒有給它授權,沒有,所以要強調你有沒有權來定,如果沒有權,那么你這樣定可能在資格上就存在問題。 主持人: 如果有授權了,我來確定它是一個“潛在威脅分子”,標準是什么,怎么來確定? 王錫鋅: 這是最重要的問題,因為我剛才說“潛在威脅的人”或者“潛在威脅分子”,這是一個非常嚴重的問題,它相當于給人打上一個標簽,會剝奪一個人的出行的權利、運輸的權利。標準如何定,當然不可能逐條列舉,但是至少需要一些可以初步判定的標準,比如有的人被認為是恐怖分子,或者已經有嚴重的威脅公共安全的記錄,也就是說必須要有初步的證據,不然沒有標準你可以隨意發揮。就像我剛才提到,在2007年春秋航空公司和旅客因為航班誤點造成爭議,結果旅客就統統被列為黑名單上的人,被拒載了。如果是這樣,我們每個人都有可能擔憂,我們以后看到航班誤點還敢不敢去據理力爭,捍衛我們的權利。我說得難聽一點,開個玩笑說,今天我們在這里評論廈航,我們會不會有可能被列為“潛在的威脅分子”? 主持人: 也許廈航會把你列為VIP。 王錫鋅: 我覺得如果特這樣做的話,我寧可放棄VIP,給出一些具體的標準,對所有的乘客、對大家都有一個明明白白的道理,如果要黑,黑得明明白白,那就可以。 編輯:肖亭 來源:央視《新聞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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