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在線 > 中國在線2008
![]() |
重慶黑老大黎強被控七宗罪 26日公開受審 2009-10-25 10:21
黎強“做事”不按規則出牌 黎強對待競爭對手非常粗暴,但對待非競爭對手,黎強則顯得處事謹慎。與黎強有過生意往來的一名重慶市人大代表告訴記者,黎強通常做事較為謹慎。 跟黎強有過經營糾紛的人,給黎強的評價是“聰明”、講話具有感染力,但同時也指出他“做事”不按規則出牌,“難琢磨,搞得大家很被動”。 ■延伸閱讀 黎強將3名官員拖下水 在大張旗鼓地向公交系統擴張的同時,黎強又進入另一暴利行業——房地產。 2001年,黎強控股的房地產公司開始承建重慶“巴南區人民廣場”工程,該工程分為A區、B區、C區三個項目。2003年4月,巴南區建委批準B區A棟的層數為16層,黎強控股的房地產公司擅自將其改為32層,隨后為辦理預售許可證,又采用二次復印的方法將批準文書改為31層,成功欺騙重慶市國土房管局辦理了《預售房許可證》。2006年3月,該公司在未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以及相關行政審批等手續的情況下開始建設C區項目,至今未竣工驗收,其中C區項目大部分出售給巴南區工商局。通過以上兩個項目,黎強共獲得非法經營額10284萬元,收益5197萬元。 2009年7月14日,黎強被重慶市公安局逮捕,3名在黎強攫取黑金的過程中起重要作用的官員也隨之落馬:重慶市沙坪壩區交通運輸管理所原所長肖慶隆、重慶市巴南區公路運輸管理所原所長蔣洪、重慶市政府信訪辦公室二處原處長姜春艷。 ■相關新聞 收受黑老大巨額賄賂 重慶一刑警隊長落馬 重慶市檢察院10月23日披露,截至目前,重慶市檢察機關起訴黑惡勢力“保護傘”5人,提前介入查處“保護傘”9人。 重慶市公安局刑警總隊一支隊原支隊長李寒彬(副處級)因涉嫌在2004年至2009年,收受陳明亮等多名“黑老大”巨額賄賂和貴重物品,已被檢察機關立案偵查。 重慶打黑經驗在全國推廣 為確保涉黑涉惡案件的準確辦理、公正司法,重慶市檢察機關研究制定了“1+3”工作措施,確保涉黑涉惡案件的辦案質量,深挖黑惡勢力“保護傘”,加強與公安機關、法院的協調配合,推動打黑除惡斗爭的深入、順利開展。 重慶市檢察院介紹,這個“1+3”工作舉措即一個工作意見:《重慶市檢察機關深入開展“打黑除惡”專項斗爭工作意見》,三個工作制度:《重慶市人民檢察院關于打擊黑惡勢力“保護傘”的規定》、《關于確保黑惡勢力犯罪案件質量的規定》、《關于加強黑惡勢力犯罪案件保密工作的規定》。 據悉,重慶檢方的“1+3”工作機制已經得到了全國打黑辦和重慶市打黑辦的認可和肯定,最高檢還將重慶市檢方的《關于打擊黑惡勢力“保護傘”的規定(試行)》在全國檢察系統進行了推廣。 編輯:鄧京荊 來源:南方日報
|